村镇银行成高风险机构“重灾区”,未来如何化解风险
2022-06-23 10:39 文章来自:国际金融报 收藏(0) 阅读(12963) 评论(0)
河南四家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已发酵两个多月,暴露了村镇银行股东良莠不齐、公司治理低下、内部控制不力等诸多严重问题。根据央行发布的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有103家村镇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32.59%(截至2021年底)。

  村镇银行自其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天然使命,但随着农商行以及大型银行业务下沉,村镇银行的业务始终发展不起来,客户流失,未来村镇银行的定位如何变化?

  面临多重困境

  自4月18日河南4家村镇银行出现“取款难”问题,至今已持续两个多月。6月20日,河南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齐发公告,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银行从即日起开展线上客户资金信息登记工作,凡在该行线上交易系统关闭后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的客户均需登记。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村镇银行股东良莠不齐、公司治理低下、内部控制不力等诸多严重问题。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村镇银行是风险最高的金融机构之一,截至2021年底,有103家村镇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32.59%。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及各分支机构累计对村镇银行开出121张罚单,119家村镇银行挨罚,处罚金额合计约5776万元。

  在贷款方面,贷款“三查”不严、贷款用途管控不当、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成为村镇银行“吃罚单”的主要原因,比如荔波富民村镇银行,在6月7日因贷款用途不真实连吃5张罚单。

  同时,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不断下滑。2018、2019、2020年末,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3%、17.2%、15.7%;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66%、3.7%、4%,持续小幅上升。尽管资产规模仍然保持一定增速,但三年来村镇银行利润总额分别为100.2亿元、101亿元、76.9亿元,三年平均增速为-12%。

  《2021村镇银行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村镇银行资产规模1.94万亿元,负债规模1.74万亿元,实现净利润76.9亿元,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19万亿元,存贷比80.3%,其中农户与小微企业贷款占比90.4%,居所有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截至2020年末,村镇银行户均贷款余额3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万元,连续9年保持稳定下降;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85%、单户1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47.3%,较上年分别上升0.84、3.38个百分点。呈现贷款稳步增长、支农支小能力持续提升、信贷投放“小额、分散”的特点。

  分析人士指出,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突出体现在社会认可度不高,吸收存款能力较弱;产品单一,中间业务欠缺;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健全;金融专业人才短缺,队伍建设乏力等。

  在行业整体表现不佳的情况下,有一家村镇银行集团业绩突出,或许能为村镇银行提供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范例。中国银行和新加坡淡马锡联合发起设立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是目前国内机构数量最多的村镇银行集团,截至2021年末,共控股124家村镇银行,下设185家支行,资产总额983.17亿元,去年实现净利润9.9亿元,在完成对建行、国开行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收购之后,已经成为行业龙头。

  “这种成功批量复制的难度比较大,中银富登能够走出一条新路和他有个‘好爸爸’不无关系,中国银行在其中倾注了大量心血,从商业和管理模式来看,中银富登在中国银行的帮助下采取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式,大幅降低单位管理成本、科技系统成本和产品研发成本。这些资源和能力都是其他一般股东所不具备的。因此,这也给后续化解村镇银行风险提供了一个思路。”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对记者表示。

  加强村镇银行治理

  “对于服务小微金融的村镇银行,从本身的定位上来说,已经面临非常尴尬的局面。”周毅钦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2006年12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湖北、四川、吉林等6个省(区)的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试点,这在当时是具有重要突破意义的。“当年的村镇银行政策是一个非常有突破性的创新,允许民资和外资以较低门槛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也在机制上做了诸多突破和尝试。”周毅钦表示。

  自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至今,已走过15个年头,目前村镇银行已成为机构数量最多、单体规模最小、服务客户最基层、支农支小特色最突出的“小微银行”。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为1651家,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36%左右。足以说明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在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政策红利而诞生的村镇银行,如今却面临“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处境。相较有一定网点规模和覆盖范围的股份行、国有行等,中小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更有热情,但是在品牌竞争力和管理能力方面并无优势,村镇银行支持小微的属性也不再突出。

  “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层面加大了对国有大行在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要求,全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有大行在普惠金融贷款领域进行业务下沉,同时一起下沉的还有农商行,重新要求回归主业、服务本地、立足本地。在这样的背景下,本身管理能力较弱、资产规模较小、社会认知度较低的村镇银行腹背受敌,业务增长受到比较大的挑战。从2018年开始,建行、国开行等几家曾经的先行者开始转让村镇银行股份,这也是大股东持续评估资本回报后做出的果断抉择。”周毅钦表示。

  银保监会在202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加强村镇银行的治理;2021年、2022年先后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规范大股东行为以及关联交易行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保监会表示。